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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 明确拒录乙肝携带者 因在入职协议中明确规定“体检出患乙肝大、小三阳,暂缓办理接收手续”,中海油深圳分公司被指涉嫌乙肝歧视。昨天,反歧视公益人士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送一份举报信,要求依法、及时、有效地纠正中海油的歧视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012年1月,反歧视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接到应聘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的求职者电话,称中海油深圳分公司在入职体检中仍在检测乙肝,并签有补充协议为证。该补充协议第四条明确指出:“根据甲方(深圳海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特殊工作环境要求,如乙方报到后体检查出患乙肝大、小三阳,暂缓办理接收手续,回家治疗康复后,再由甲方进行接收,办理入职手续。” 1月11日,衡平机构通过EMS分别向中海油集团、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深圳海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海油深圳分公司4家公司分别寄出了建议信,但未获回应。 据悉,在北京益仁平中心2011年所发布的《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中,发现在当前的劳动就业市场中,有近六成国企招聘中仍需要检测乙肝标志物。报告还指出,如果按照行业类别划分,明确表示招聘时会“检测乙肝项目、拒绝乙肝携带者”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食品”、“医药”等3个行业的比例最高。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的检测率和拒绝率都高达100.0%。据《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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