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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的联想电脑弄丢了 律师:托运贵重物品不保价也要注明价格、数量 市民杜先生昨日来电,称他去年10月份花4000多元买的一台电脑,被物流公司运丢了,对方只赔1000元。 记者 冉小平 去年10月,杜先生花4250元给儿子购买了一台联想台式电脑。春节后,儿子到深圳打工,让他给快递过去。 5月9日,杜先生将这台电脑用木箱子包装好,拿到河南中通物流办托运。 过去了一个月,儿子来电说没收到电脑。 经物流公司确认,电脑托运途中丢失了。 由于托运电脑时,杜先生没有办理保价手续,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称只能按照运费来赔付,之后又表示愿意再赔付1000元。至今双方就赔偿问题还没达成一致。 昨日,记者联系上河南中通物流公司负责人洪永旗。 他表示,当时客户拿来一个大木箱子,也没查看里面到底装运的是什么物品,再说电脑已经用了近一年了,且没有保价,赔1000元已经够了。 我就此事咨询了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他表示如果货物丢失或损坏,在能充分证明货物实际价值的情况下,物流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于赔偿数额问题,要看双方之间运输合同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很难实现按价赔偿。 他建议市民在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办理保价手续;如未办理,也应在协议单上详细注明货物价格、数量等,保留证据,方便日后维权。 线索提供 郭志强(稿费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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