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时政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规划面积20公顷以上
湿地面积不低于30%
可申请建省级湿地公园
我省将尽快建立
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深入推进网格化建设 实现社会治安防控“全覆盖”
政协委员进“网格” 倾听社情民意
未经批准自行迁入的人口
一律不按拆迁户对待
新郑市开通“党务通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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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面积20公顷以上
湿地面积不低于30%
可申请建省级湿地公园

规划面积20公顷以上

湿地面积不低于30%

可申请建省级湿地公园

本报讯 今后,凡在我省范围内规划面积在20公顷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30%,能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周围风貌等条件的湿地,均可向省级林业部门申请建立省级湿地公园。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颁布实施。根据新规,全省湿地资源开发将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湿地具有强大的生态净化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覆盖地球表面仅6%的湿地,却为20%的已知物种提供了生存环境。近年来,对湿地的盲目开垦和改造造成了湿地退化和消失,引发突出的生态环境和社会问题。我省是全国湿地类型较多、数量较丰富的省份之一,面积大于8公顷的湿地就达110.9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6.6%。调查显示,全省29%的湿地遭到或正面临盲目开垦和改造的威胁,21%的湿地受到污染。

根据《办法》,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典型性、重要性、示范性,规划面积在20公顷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30%,能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周围风貌等条件的湿地,均可向省级林业部门申请建立省级湿地公园。经过审核、实地考察和规划评审后符合条件的,将被授予称号。省级湿地公园内禁止擅自征占用土地、开(围)垦湿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从事房地产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据介绍,为促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下一步我省还将推动湿地保护的地方法律法规出台。记者 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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