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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望成立校车管理公司
接送学生安全上下学
抢抓季节机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交通路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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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
我市有望成立校车管理公司
接送学生安全上下学

我市有望成立校车管理公司

接送学生安全上下学

□记者 李萌

本报讯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报告,安排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时间、议程等。本次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宵鹂关于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我市将实施校车管理新模式,并有望成立专业的校车管理公司来接送学生安全上下学。

据介绍,我市中小学生每天利用公交车、私家车、校车等交通工具上下学的总人数为32万人,其中有校车接送的学生1.3万人,占全市学生的9.4%。按照实际居住与学校距离,全市有乘车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约为3万人(未含中牟、巩义和幼儿园)。

目前,市直属公办学校均没有校车,校车分布全部在各县(市)、区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全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校车只有21辆;全市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是使用校车的主体。

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校车1173辆,其中在当地交警部门备案的有633辆(专用标准校车100辆,安装GPS监控系统的90辆),未备案540辆。从校车车源看,政府或学校购置车辆635辆,学校承租社会车辆538辆。

为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我市将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县(市)、区组织校车管理新模式。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自有财力,或统一购置校车,成立校车管理公司,在公交不能覆盖的农村边远地区,利用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公司)提供校车租赁服务。并在城区公交覆盖地区,建立沿线公交与中小学校的挂钩联动机制。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开设学生专用公交车接送学生,在公交车站安排安全乘车协管员,指导学生安全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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