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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9版:财经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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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省商务厅传来消息,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决定从2012年起,结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选择部分县(市)进行生猪屠宰“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建设试点,推动各地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肉品进餐桌前的安全水平。 据了解,申报试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全县(市)保留一个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2.制定有当地乡、村两级农村肉品零售网店布局规划和农村肉品批发、零售店(点)设置条件;3.生猪屠宰管理和市场监管机构健全,办公场所、管理和监管人员、工作经费得到落实;4.监管制度和措施完备;5.保障措施完善,地方财政要落实扶持资金,保证项目资金需要。 目前,试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省商务厅将会同财政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和条件,共同审核确定“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建设试点县(市)。 记者 徐刚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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