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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贪污受贿什么时候都不会“平安”
不能让农民工讨薪难没完没了
严重感谢“未竣工便坍塌的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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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贪污受贿什么时候都不会“平安”

□朱永华(安徽)

宿州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孙忠鼎在职期间收受下属贿赂后,本以为会“安全着陆”,没有想到在退休5年后落网。昨日,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孙忠鼎有期徒刑10年。

(6月21日《安徽商报》)

某些官员在任期间善于伪装,贪污受贿小心翼翼。因为身在权力岗位,随时随地不仅要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还有无处不在的群众监督,稍有不慎,就可能原形毕露,轻则党纪政纪处分,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贪官只要退休之前不出事,能够“平安着陆”,确实很少再受到查处。官员退休,也就意味着离开了监管部门视线,而我们中国老百姓也是向来极富“同情心”,即便是官员在任时贪污受贿,只要退休或离开权力岗位,很多人也就不再追究,这就使得某些腐败官员,把退休视为“安全着陆”。

可法律却“不承认”退休就可以免责。在任期间涉嫌腐败犯罪,无论到何时,只要劣迹败露,同样会受到法律追究。这本来应当是很好理解的法律常识,但如今往往成了新闻。笔者搜索了一下,类似在任期间贪污受贿,退休后由于受到某些案件的深挖,最后“陈年旧案”被翻了出来,为此被追究刑责的还真不鲜见。原广东省人大代表、五华县新华书店原经理黄秀梅退休已经3年多,却“栽”在五华县检察院反贪局手里,被查出其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在教科书批发、店铺出租等工作中收受贿赂,最后被依法逮捕。去年,已退休在家8年的江苏电大后勤处原副处级调研员王世明,被查出其在职期间贪污受贿,最后被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这些出自媒体的正面报道,几乎无一例外都强调官员是“退休后”被查办的,以此来增添新闻“亮点”,用以显示当地查处贪污受贿的力度和深度,证明当地政府对官员的监督从严,告诉人们,官员贪污受贿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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