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民国建筑、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曾因2007年被屋主“非法拆除”、2008年被违规重建而颇受公众关注。近日,有媒体报道,开发商正在打广告以6400万元的高价将新建的两幢小楼挂牌出售。
在2007年,该文物未毁损之前,曾被叫价3000万元。
两栋小楼分别报价:一幢3层的小楼530平方米,院落900平方米,另含400平方米的地下室,报价3800万元。另一幢2层小楼560平方米,院落600平方米,报价2600万元。两幢小楼的报价加起来为6400万元。按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算,每平方米5.8万多元。
据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该建筑从民国时期建成后就一直为私产,2006年以前,在尚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时,经交易成为现产权人私产。当时,该交易并不需要走文物备案程序。
2006年6月,该建筑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应该接受文物部门监管。
2007年,有消息称,张公馆被“非法拆除”。南京市文物局对此的回复是,当时产权人以“年久失修,结构严重老化”为由向文物局提出维修申请,但暗地里行的却是拆除之事,直到媒体将此事曝光。文物局对此的处罚是“罚款25万元,责令改正”。
中国建筑考古学会理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杨鸿勋认为,我国2002年修订《文物保护法》,至今已有近10年时间,在一些方面已经显得有些滞后,特别是在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和利用方面,规定过于原则、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强等。他建议立法部门对《文物保护法》进行修订,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