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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8版:财经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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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下午,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周四出台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新增5项退市指标。(一)净资产为负;(二)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三)年报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四)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周四发布《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新增及变更七项退市标准。(一)净资产为负;(二)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三)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四)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六)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七)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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