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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政法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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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买成 中介要佣金没道理 “房子没买成,中介还天天找我要佣金,都追着我要了两年多了,还把我告上法庭。”说起这事儿,市民胡先生就来气。 2009年9月7日,29岁的胡先生通过郑州家和房产营销公司提供的房产交易信息,准备购买张女士在金水区丰庆路上的一套住房。 “当天我们在中介签了《房屋买卖确认合同》,约定我向卖家和中介支付定金和佣金1万元。”胡先生说,合同上有这样一条,“合同的解除、终止、一方违约或双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均不影响佣金的收取。” 因张女士的房子没有办理产权证,最终双方交易失败。胡先生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此购房合同。 2010年6月,法院判决解除了该购房合同,判令中介公司将1万元定金返还胡先生。 很快,家和公司找到胡先生,让他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佣金,数额为房屋价款的2%,计5800元。胡先生断然拒绝了这一要求。 自此以后,家和公司经常找胡先生索要佣金,并最终将其起诉到中原区法院,要求胡先生支付佣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家和公司明知张女士房子没有房产证,双方无法过户,依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对合同解除负有一定责任,无权索要佣金。昨日判其败诉。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王欣 若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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