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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执法才是城管最靓的“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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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执法才是城管最靓的“制服”

□李英锋(河北)

“因为原来的制服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差不多,我们做了很多事,但市民不知道是城管做的!”到底穿什么样的衣服执法,湖南省新化县城管局很迷茫。为了集思广益,该局近日在互联网上发布了“悬赏”2万元向社会征集执法服装设计方案的公告。此举引发了各界的争议。

(7月23日《法制日报》)

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他人,为了让消费者知道、记住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的独特优势,为了打造品牌效应,会申请商标注册。你看,新化县城管局为了让市民知道本部门做了很多事,在原来已经有统一制服的情况下,不惜花两万元征集服装设计方案,刻意更换有鲜明风格的新制服,这种做法和经营者申请商标注册是不是如出一辙?

经营者申请商标注册天经地义,而一家政府部门刻意追求具有商标功能的新制服则有形象包装或政绩包装之嫌,很像是在邀功请赏,与政府部门应有的踏实工作、多练内功、默默奉献、甘于寂寞的定位不符,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除了2万元的服装设计费,新化县城管局还要为准备更新的制服(有春、夏、秋、冬四套)支出数额更大的购置费,每个人的制服购置费用保守估计也要几千元,而新化县城管局的执法人员最少也有几十人,笔者计算了一下,新化县城管局为新制服支出的总费用可能高达几十万元。新化县城管局现在已有统一制服,仅仅为了突出本部门“做了很多事”就投入几十万元更换新制服,着实荒唐。对照新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背景进行考量,新化县城管局的换装行为就是典型的浪费。此外,按照2003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的要求,执法部门的着装制式由国务院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既如此,新化县城管局自行“悬赏”征集制服设计方案还违反了审批程序,没有法理上的支持,即便设计出来,穿在身上,也是不伦不类,缺少权威性。

其实,文明执法才是城管最靓的“制服”,才是城管的“标准制服”。在不少地方的城管部门频频发生粗暴野蛮执法事件、广为诟病的情况下,城管要塑造良好形象,切入点不是穿多么鲜亮的制服,而是要准确把握执法监管的内涵,要坚持不懈地文明执法。如果城管真正做到了文明执法、人性服务,那么,无论城管穿什么样式的制服都会给民众留下良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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