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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下班坐电动车回家,不想却被立交桥上的限高杆给撞上,脸上留下了一块深深的疤痕,赶上这样的倒霉事让市民岳女士做梦也想不到。记者 鲁燕 突然被限高杆撞伤了面部 去年11月20日晚上8时许,司机高明开着货车沿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阳路北环立交桥东上桥口处。 货车被限高杆绊住了,限高杆被撞后,发生了偏移,正好撞上了从此经过骑电动车的马先生,而坐在他车后座上的岳女士躲闪不及,被限高杆撞到了面部。 岳女士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她被诊断为右面部软组织大面积撕脱伤,一共住院13天,花了6500元左右的医疗费。 交警部门认为,高明负事故全部责任,岳女士及马先生无责任。 面部留下了一块深深的疤痕 岳女士出院后,右侧脸部留下了一大块疤痕,医生告诉她,像她这样深的疤痕,必须分几次做局部激光治疗才能消除,而每次费用都要万余元。 今年年初,岳女士将货车司机高明和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高明赔偿其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6万元。 经鉴定:岳女士面部疤痕构成十级伤残。 撞限高杆的驾驶员得赔付10万余元 惠济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高明由于判断失误,致使其驾驶的货车与限高杆相撞,并导致岳女士受伤,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对交警部门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最终,惠济法院判决,高明及保险公司赔偿岳女士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线索提供 维佳 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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