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将于2012年11月16日至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我省将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一平台,展示我省高新技术最新成果。
据悉,我省将以“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一平台,着力做好技术转让和技术引进工作,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我省规定,凡是参加高交会的单位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需求;有项目招商需求;有信息交流需求等。参加高交会的项目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属于国家863计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科研成果推广计划等的项目;涉及“十二五”期间科技发展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产业结构调整、民生科技等方面的高新技术项目;企业、院校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传统行业与新兴技术相结合的改造升级项目,以及在改造过程中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前景好且权属清晰的高新技术项目等。
省政府要求,参加第十四届高交会是2012年我省招商引资的重大活动,对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照要求严格把关,挑选一批我省最新科技成果和能代表我省最高科技水平的项目参展、参会。要充分利用高交会平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投资贸易活动,努力扩大高交会成果。
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