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与其“乱扔钱”不如去做“微慈善”
“随手拍”是民间公益的一次演练
“城管警察”是城管还是警察?
《精神卫生法》能否终结“被精神病”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精神卫生法》能否终结“被精神病”

许多国家都将精神病人的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法院对精神病人的鉴定、监护、治疗、安置等采取强有力的介入。从选取监护人、精神病鉴定到强制安置,法官会本着“精神病人也是人”的审慎态度,多方听取意见,不仅是监护人、医生,还包括病人本人,再作决定。司法必须退出鉴定领域,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但应当有效介入其他过程,以司法公正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精神卫生法》有必要考虑这个方向。

从更宏远的视角审视,终结“被精神病”只是我国精神疾病鉴定、监护、收治乱象中的一端,另一端是“该收治的得不到收治”——许多应当被收治的患者,因其家属无力支付医疗费而得不到基本的治疗,不得不被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惨不忍睹。是故,《精神卫生法》如能就精神病人的监护、收治主体等作出明显的界定,法律将更加周密,保障将更加有效。——《广州日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