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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钓鱼”又“洗号” 试解密码盗钱财,栽啦 因为和网友一起通过网络“钓鱼”和“洗号”盗窃他人账号与钱财,18岁的万良(化名)昨天被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6000元。 万良是海南人,2年前,他初中毕业后到郑州打工,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 2012年1月,万良在网吧上网时,听到相邻的几个网友嘀咕说能从网上盗取他人的钱,这让他很是心动。为了能学会在网上盗取他人账号和钱财,万良主动请其他几个网友吃饭,还把几百元工资当“学费”上交。 3天时间,他就从一名20岁网友那里学到如何从网上“钓鱼”和“洗号”。 不到3个月,万良就盗走多名受害人账户存款65000元。被人举报后,警方根据万良QQ号将其抓获。得知自己获刑,万良非常后悔。首席记者 徐富盈 线索提供 王东明 耿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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