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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药“实名”并非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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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药“实名”并非一无是处
河南省 报纸新闻 名专栏

浙江公安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自9月10日起,浙江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数量等信息,并规定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据悉,白加黑、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这些常用感冒药,经过炼制可以变成冰毒。

(8月30日《新京报》)

“实名制”是柄双刃剑,在方便了管制的同时,也增添了不少麻烦,比如可能带来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实名而且限量,习惯了感冒药随便买的公众当然会不习惯。

但事实上,在药品管制上,美国的做法更加苛刻。美国药品控制非常严格,非处方药种类比中国少很多;甚至于近年来,好几种非处方的感冒药、过敏药也不能在超市、药店自由购买——同样是因为这类药品含有可以用做兴奋剂或者可以制造毒品的成分。比如伪麻黄碱是感冒药、过敏药的常见成分,对它进行加工即可制成“冰毒”,这类药品在美国尽管还属非处方药,但药店并不能将它们摆在货架上,顾客要买药必须到柜台找售货员帮忙,而且,药品是限量销售,顾客的身份信息会被记录下来。

所以在笔者看来,既然“药品成毒品”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加强管制并不多余。某种程度上说,相比美国在买药上的诸多限制,国内感冒药实名制,的确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事实上,即便感冒药被制成毒品或许离普通公众太过遥远,但国内的药物滥用,已是不容忽视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而这其实是更危险的“药品毒品化”。因此,即便从严格控制药物本身出发,感冒药“实名制”或许也并非一无是处。

武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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