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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演情景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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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校园”
上演情景剧
法官现场点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你打我?”“是你技术差,怪我吗?”……两名男生因为打篮球发生争执、撕扯,最后一方挂了彩。

这是昨天省第二实验中学初一的两位学生表演的3分钟情景剧,金水区法院法官余学锋从这起“争执”谈起,通过学生犯罪案例,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是一定的行为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这幕情景剧也同时拉开了省法院“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暨“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序幕,全省18个地市中级法院及163个基层法院也都开展了这项活动,听课学生有30余万名。记者 鲁燕/文 张翼飞/图

一个场景

“他打我,我肯定不能忍气吞声”

法官:做事要考虑后果

“咱俩打篮球吧?”

“好啊…”

两名初一学生相约打篮球,可是,没玩两分钟,球场上便传来争吵声……

“你打我……”

“是你技术差,怪我吗?”

接下来,高个子男生朝个矮的男生就是一拳头,矮个男生被打倒在地,受伤了。

“同学们,刚才发生的一幕大家并不陌生,面对头被打破的后果,你们作何感想?”这是给同学们上法律课的金水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余学锋的“开场白”。

很明显,记者看到很多同学都有些“不知所措”,一些男孩甚至嘀咕道:“他打我,那我肯定得还手,不能忍气吞声。”

对此,余学锋说,同学们在校园会常因为一个篮球、一本书、一支笔,甚至一块橡皮的小事闹矛盾,“出现矛盾很正常,但因每个人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同,后果也不尽相同。”刚才的同学因为打篮球出手伤人,头破血流的后果,你们会想到有多严重吗?

余学锋说:“同学们,我们常说要尊重人权,珍爱生命,而一气之下,不计后果伤害他人,就是侵犯了人最宝贵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伤害他人生命健康权,造成危害后果的,就会触犯法律。”

一个案例

入校三天争执伤人出逃三年后悔迟

法官忠告:交友要有原则

2008年的一天,在郑州市一所中学,有个男生小李平时爱说脏话,辱骂他人,别人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就在他入校的第三天课外活动时间,他与班长在内的七八个人发生争执和推打。

小李觉得吃亏了,决定报复。第二天中午,就找来3个铁杆哥们,4人偷偷带着水果刀、棍子来到学校宿舍,小李拿水果刀朝班长刺去,另外3人用棍子朝其他几个同学的头上夯去,狂打一气。

经鉴定,其中两个学生的伤情构成轻伤。4人得知闯了祸,纷纷外逃,3年后全部被抓获归案。如今在看守所羁押,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

“我第一次见小李,十几岁的孩子脸上带着惊恐、带着仓惶,讲话吞吞吐吐,早已失去了昔日的盛气凌人。”余学锋说,小李的父母更是憔悴,满头白发,哽咽着无法言语,儿子外逃的日子,他们的生活一团糟。而他的铁哥们小陈也悔恨了起来:当时并不想一起去打架,也知道打架不好,但不想失去朋友,感觉自己要是不去,面子上过不去。

余学锋告诫同学们,在你们这个年纪,男同学结伙意识很强,把交朋友、铁哥们看得很重,都想在朋友中有影响力,让朋友看得起,于是就帮助朋友出气,以为这是证明自己对朋友铁的行为。可是交友是有原则的,为朋友出气,触犯法律,就不是交友,而是一起违法,这已经超过朋友的界限。

学法、知法、守法

是人生最重要的一课

昨天,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活动现场表示,近年来,全省法院平均每年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00多件,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校学生,像他们这样的年纪,本应在校园里学知识、长才干,却因为不懂法、不守法、不会用法,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改变了人生的轨迹,令人十分痛心、十分惋惜。

全省法院要通过开展这次活动,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使广大青少年深刻认识到学法、知法、守法是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一课,也是最优先的一课,懂得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线索提供 乔良 刘媛 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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