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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拔管杀妻案”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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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深圳“拔管杀妻案”终审维持原判
二审理由:一时冲动,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均较小
其岳母当庭表示:法院判得太轻,要申诉为女儿讨公道
被告人文裕章和妻子的结婚照片

二审理由:一时冲动,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均较小

其岳母当庭表示:法院判得太轻,要申诉为女儿讨公道

宣判现场

被告人神色始终平静与开庭时判若两人

14日上午10时,广东高院的终审判决准时在深圳中院第二法庭开庭宣判。记者看到,被告人文裕章戴墨镜,身穿深绿色衬衫,低调来到法院。在被法警带上法庭后,他神色始终平静,与开庭时的痛哭流涕形成鲜明对比。

14日的宣判仅持续了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在听到“维持原判”的终审结果后,文裕章迅速离开了法庭,让在法庭旁听的记者连采访他的机会都没有。

在重症监护室拔掉妻子的呼吸管,是“爱妻还是杀妻”,究竟该不该判“缓刑”?记者了解到,广东省高级法院14日上午对备受关注的“深圳文裕章拔管杀妻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检察机关抗诉,维持深圳中院作出的判处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一审判决。

一审结果

事件回顾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该案一审时,控辩双方曾就脑死亡、安乐死、作案动机激烈交锋。在辩论阶段,文裕章的代理人多次强调,事发时胡菁已经没有自主呼吸,大脑中枢受到损害,脑死亡已经不可逆转,文裕章是否拔管都对胡菁的死亡没有影响,但也存在过错,考虑到其行为社会危害小,主观上也不存在恶意,另外文裕章还有两个失去了母亲的小孩需要抚养,恳请法庭维持原判。代理人还向法院提交由文裕章女儿所写的谅解书。

公诉人则称,文家虽然全额赔偿,但并不代表就能得到胡菁近亲家属的谅解,而文裕章的女儿还未成年,一年多来跟随文裕章一起生活,所写的谅解书也无法代表就是她心中真正的想法,不足以采信。

2010年12月上旬,深圳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妻子病重,丈夫拔呼吸管放弃治疗

2009年2月9日20时许,文裕章妻子胡菁在家中昏倒,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期间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同年2月16日15时许,文裕章到病房探望时,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阻止救治并放弃治疗,16时许胡菁死亡。当日l8时24分,公安民警通知文裕章到深圳市公安局华富派出所接受调查,19时许,文裕章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法医检验鉴定,死者胡菁检见脑血管畸形(小脑与脑桥、第三脑室交界部位)伴破裂出血,脑出血集中于大脑基底部、脑干及小脑部位;死亡原因为死者住院期间有自主心跳,而无自主呼吸,由呼吸机维持呼吸,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

二审过程

二审理由

广东高院: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

广东高院二审认为,原审被告人文裕章在知悉其妻胡菁病重无法救治后,强行拔去其妻身上所附抢救设施,并阻拦医护人员急救,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但文裕章一时冲动实施拔管行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均较小,属于“情节较轻”。文裕章案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文裕章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全额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对文裕章宣告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检察机关抗诉要求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公诉机关证明被告与一张姓女子关系暧昧

一审宣判后,深圳市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针对一审判决提起3点抗诉理由。一是认定本案属于“情节较轻”有误。二是认定被告人出于爱妻拔管的作案动机有误。三是虽然被告人有自首、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等情节,但适用缓刑社会效果不佳。因此,建议法院对文裕章判10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2012年3月14日下午,广东高院在深圳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了解到,二审庭审,控辩双方分别向法院提交4份新证据。其中公诉机关提交了一份文裕章与另一女子张某的通话记录,还有一份在文裕章进入看守所后,张某给文裕章发的短信,内容暧昧。公诉人称,在案发前,文裕章就与该女子频繁通话,并且通话时间多在三更半夜,时间也较长,逢元旦、情人节等重要节日,双方都会互发短信,内容暧昧。在妻子住院期间,文裕章与张某的电话也未中断。两人关系已经超过正常交往的范围。

受害者家属

“我肯定不服,一定会继续申诉”

14日上午,胡菁的母亲肖女士在其大女儿的陪同下,从老家武汉乘坐火车到达深圳,特地赶来旁听二审宣判。当肖女士听到“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后,当场表示无法接受。她认为,自己的女儿是被文裕章害死的。她向记者表示:“判3年已经很轻了,还是缓刑,对他(文裕章)的处罚太轻了。我肯定不服,一定会继续申诉,为女儿讨回公道。”

肖女士称,离开深圳这半年文裕章从未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她因想念两个外孙,主动给文裕章打过电话,对方都未接。这次二审宣判后,肖女士准备去文家看看外孙,又担心不让她进门。

胡家的代理律师李军表示,几个月前文家的代理律师曾询问过她们,是否让文家增加民事赔偿金,以换取一纸谅解书,肖女士拒绝了。她表示,她只想要一个公正的说法。

据了解,目前胡菁的遗体仍保存在深圳市殡仪馆未火化。

综合新华社、《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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