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政法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母亲留下的房子该归谁?
留下一钱包冥币
他骑上电动车跑了
背着老婆5万元转让团购房资格
再想要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市中院:
用榜样的力量感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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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老婆5万元转让团购房资格
再想要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协议合法有效,房产必须过户

背着老婆5万元转让团购房资格

再想要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单位好不容易有个团购房资格,王先生却偷偷背着妻子将名额转让给了小张,获得5万元的“转让费”。

当他的妻子知道后,拿出离婚协议,想证明这个房子的产权现在应归她名下,王先生也力证这个房子已归前妻了,但是,事情没有他们想得那么简单。

记者 鲁燕

团购房资格卖了5万元

小张说,2007年年底,听说王先生所在单位组织职工团购商品房,而王先生又无意自己出资购房,经人介绍,他以王先生的名义购买住房一套。“当时我还是个在校生,便委托姑姑何女士出面,与王先生签订了协议,并支付他5万元‘转让费’。”

2007年11月15日,小张以王先生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我还支付了包括房款、契税等在内的全部费用。自从领了房子钥匙,我就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

可是,一直悬在小张心头上的就是房产证问题。

按协议约定,在该房可以上市交易时,王先生应在3个月内协同何女士为小张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2010年7月就办下来了,王先生就是拖着不给我。”

无奈,小张将王先生告上法庭。

法庭上, 王先生说,本案争议的房产与小张无关,他与何女士签订的协议无效,因为这个房子在他和妻子协议离婚时,产权已归前妻名下。

王先生的前妻一纸诉状将前夫王先生和小张的委托买房人何女士一并告上法庭,证明该房屋资格是王先生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背着她偷偷转让的,“我和他离婚时,这个房子就归我了,之前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自愿与何女士签订协议,协议合法有效,小张实际履行了该协议,并在房屋建成后接受房屋并居住至今。因此,王先生应依协议约定向小张履行义务,尽快将房产过户至小张名下。

线索提供 方方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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