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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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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法规已制定关键在于施行

□韩广道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要全面准确认识《条例》的积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其协调稳定程度影响并决定着社会和谐的程度,《条例》立足我市劳动用工管理实际,在注重对用人单位利益给予保护的同时,更加强调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致力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此,只有正确全面理解《条例》的立法宗旨,自觉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法规已经制定,关键在于施行。一定要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把认真组织实施《条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单位健康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及时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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