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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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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针对目前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制定相关规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明年1月起,我市劳动者在签署合同或者获取薪酬的时候,就要依照《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的新规了。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据悉,《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全市乃至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先河,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郑州市社会和谐稳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记者 李萌

见习记者 董艳竹 文/图

这部条例将成为全省的“蓝本”

今年7月27日上午,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

在这次会议上,《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表决后获得批准。按照规定,《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作为一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获得高票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拥护。”对《条例》的出台,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柴国合说,该条例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该条例以上位法为依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开创了不少劳动用工方面在规章制度方面的先河。在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组织行为规范、工时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创制性规定,使《条例》的内容更加科学完善,更加符合我市劳动用工管理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维新主持会议。表决完各项议程后,曹维新说,《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关系城市建设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要严格依法办事,注意执行好绿地规划编制、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省人大常委会要对《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贯彻情况进行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适时制定相关全省性地方法规。

《条例》的创新正是郑州特色和亮点所在

“《条例》除了包含有国家、省对劳动用工方面内容的规定外,还根据郑州的实际,突显郑州的特色。”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戴春枝说,《条例》具有拓展性、系统性、创新性等特点。

拓展性,是指《条例》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用工、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制定了具体的条款。例如国家《就业促进法》规定了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但是没有明确具体的场地面积和开办资金。而《条例》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第八条中指出:在本市市区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组织的,有三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八十平方米以上,开办资金三十万元以上;在县(市)、上街区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组织的,有二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上,开办资金二十万元以上。

系统性,是指《条例》对一些国家法律法规劳动用工方面的规定进行了系统整合,保证了用工条款的完整性。比如《条例》对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组织和用人单位的禁止性行为进行了归纳汇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创新性,这是《条例》的郑州特色和亮点所在。针对目前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条例》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具有创新性的条款,填补了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空白。创新是:一是明确了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办法;二是加强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宏观管理,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办法需要到人社部门进行备案;三是赋予企业职工在涉及切身利益如工资分配、休息休假等事项中的话语权;四是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用工诚信评价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将“工资报酬”单列一章,共11条,对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欠薪报告制度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这开创了全国劳动用工条例方面的先河,首次在条例中将工资报酬单独列出。

市人大常委会对劳动用工实施跟踪问效

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柴国合报告了《关于我市劳动用工和就业创业情况的跟踪问效报告》。据悉,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各项意见的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本年度工作安排,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汇报、深入调研、重点视察、查阅资料等措施,加大了对我市劳动用工和就业工作情况的跟踪监督。

7月1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全心带领下,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劳动用工和就业创业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调查。他们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劳动用工和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金星啤酒厂用工情况和市职业介绍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经过听取报告和实地察看,人大代表们均认为,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非常重视,采取措施,按照“务实、为民、发展、创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全市劳动用工和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我市第一部劳动用工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监督相关单位对《条例》的执行情况,为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方向发展提供坚实保证,为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把郑州打造成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和最佳宜居环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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