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由民间高息借贷等引起的纠纷所采取的措施。应邀参加的40余家金融企业及其监管部门负责人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
郑州市中院院长王新生介绍了金融审判庭服务金融企业的经验及做法。去年3月1日、7月29日,郑州中院先后成立了全省首家金融审判庭和首家金融执行庭, 今年前9个月,“受理的一、二审金融商事案件为1221件,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我院加强了审判力量,化解了一大批金融纠纷”。对此,参会人员认为,自金融审判庭成立以来,金融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均有明显提高,大量金融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有力地维护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省高院和各中院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对金融审判庭建设和金融纠纷案件审理的指导,对典型事例和案例要及时总结,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重点做好涉金融案件难点、热点问题,如银行卡纠纷、涉担保公司纠纷、保险纠纷等案件的调研与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意见》还要求全省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发现的可能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经营行为,如企业之间的高息借贷、民间资本的高息借贷、企业的超经营范围经营等,要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协助做好预防工作。
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刘文杰 石红振
省高院首次发布《关于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