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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闪婚”到“闪离” 这场姻缘,没等来结婚典礼 认识一个多月就“闪婚”,甜蜜劲儿一过,就是无休止的争吵。双方闹“闪离”,女方叫来亲戚将男方打了一顿,并逼迫男方写下离婚协议。 昨天,中原区法院判决,为这起冲动的婚姻画上了句号。记者 鲁燕 一见如故,他们匆匆“闪婚” 杨先生今年34岁,曾经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今年3月,经人介绍,杨先生认识了比自己小4岁,同样也是离异的辛女士。 第一次见面,双方便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杨先生的成熟稳重深深吸引了辛女士,而辛女士的美丽大方也令杨先生为之着迷。相似的婚姻经历让他们一见如故,十分投缘,很快陷入热恋当中。 辛女士离婚后,3岁的女儿随她一起生活。本来,辛女士还担心杨先生会有些在意,没想到杨先生与前妻并无子女,所以他十分喜爱这个乖巧的女儿。 甜蜜的爱情让两人觉得非常幸福,因为都曾经结过婚,他们也不再顾忌什么,3月下旬便开始了同居生活。 “情人眼里出西施”,此刻无论杨先生还是辛女士都觉得对方十分完美,应该趁这种美好的感觉还没有消失时,早点步入婚姻的殿堂。于是,杨先生买了一枚戒指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礼物向辛女士求婚。 4月18日,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 打骂中,他们选择“闪离” “闪婚”后,两人过了一阵甜蜜的生活,并筹划尽快举办结婚典礼。但在筹备过程中,各种矛盾很快便凸显出来。 争吵、打骂……渐渐地,杨先生发现辛女士并不像他想象得那样通情达理,常常会为一点小事和自己发脾气。辛女士也觉得杨先生不再像原先对自己那么好,有时甚至会为谁去做家务这样的事情和自己大发雷霆。他们的矛盾愈演愈烈,双方都后悔当初的决定过于草率。 6月11日晚上10时许,辛女士因为觉得无法和杨先生继续生活,准备收拾衣物离开住处,二人为此再次发生争吵,杨先生动手打了辛女士。 挨打后,辛女士气不打一处来,马上打电话叫来自己的亲戚,对杨先生大打出手,并让他写下离婚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杨先生每月支付辛女士3000元赡养费,期限4年。迫于压力,杨先生签了协议,但他觉得很委屈,遂报警求助。 冲动的婚姻到底伤害了谁? 杨先生申请做了法医鉴定,结论并不构成轻伤。但此时他的心里已经对这段婚姻彻底失望,他认为自己是被迫写下的离婚协议,条件对自己不公平。他向中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二人离婚。 收到诉状,辛女士并不认可,她认为她的家人没有参与殴打杨先生,杨先生的伤是在双方争执中造成的,主要责任在杨先生,她不同意离婚。 昨天,法院审理认为,两人没有经过充分了解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又均系再婚,婚后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执,其后又发展到报警求助的地步,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辛女士虽不同意离婚,但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和好方案,故判决准予二人离婚。线索提供 王欣 若愚 进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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