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男孩”坤坤
获得6.5万元救助
7岁男孩坤坤(化名)和别的小孩在消防通道玩耍时,看到楼道一柜子里放有一瓶液体,他往手上倒,谁知那是硫酸,坤坤的手、嘴巴和鼻子都被烧伤了。(本报曾多次报道)
这一事情近日有了新进展,由于硫酸的主人找不到,责任主体认定困难,经法院协调,原告坤坤认可被告(郑州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晖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第三人(郑州四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郑州未来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对于本案事件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几家公司基于人道主义就原告的治疗款、康复费等资助6.5万元。
记者 冉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