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8版:观星台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一条沟 一条河
植物园里幸福多
一个愉快的下午
舌头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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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闲品 ]
舌头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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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头的狂欢

□傅爱毛

我们的县城坐落在一座小山上,晚饭后我喜欢到山上散步,在山上散步时我经常会遇到一个疯子,这疯子是位“诗人”,他总是一边散步一边表演个人“诗朗诵”。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相信他一定满腹诗书且学富五车,进行“诗朗诵”表演的时候他声情并茂,附带丰富的表情和得体的动作,有时候慷慨激昂地伸展双臂,有时候深情款款地双手合十,独自陶醉在诗的意境里,如入无人之境。我个人认为,他的朗诵水准之所以能够达到如此炉火纯青之意境,恰恰得益于他是个“疯子”的缘故。作为“疯子”,周围环境对他不产生半丝影响,他旁若无人、目不斜视,全部的生命能量都专注和凝聚于诗意之中。由于对诗歌之外的一切存在都不加关注,使诗歌和他的生命得以最大限度的水乳交融,如同雷鸣激生闪电,自然和谐、相得益彰。而且,他仅仅为了自己高兴而朗诵,不存在任何功利之心,不矫情、不做作,自然坦荡,自得其乐,处于绝对激情之状态,那时那刻,这世界上只有他和他的诗歌存在,那朗诵便炉火纯青、意境高远了。有许多次,我一边欣赏“疯子诗人”朗诵,一边因受其激情感染也想要加入那朗诵之行列,或者要么,两个人来个朗诵表演赛。我心血来潮地想象着:小山顶端的青石小道上,男女两个疯子昂首阔步、并肩而行,你一句、我一句,诗意流荡、华章旖旎,男的慷慨激昂、手舞足蹈,女的激情满怀、热泪盈眶,那情景看上去一定非常和特别地“酷”。

每一次跟在那疯子的身后听他朗诵,我都感觉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想变成嘴巴和喉咙大声地朗诵。我原本以为“阅读”和“朗诵”是一回事,效果差不多,欣赏过这疯子的朗诵以后我才明白:对于一个人来说,发出声音是如此那般地重要,重要到不亚于一日三餐、吃饭喝水以及上床造爱。我进而相信,上帝让人生出喉咙和舌头来,不只是为了让它进食和呼吸,更重要的是为了让它发出那独属于自己的声音来,或哭或骂、或嚎或叫,或唱或诵、或泣或诉,而我却自始至终没有勇气大声而又响亮地朗诵过一首最短的四行小诗,单单从这个层面来讲,觉得自己比那个疯子要悲哀得多、可怜得多,也虚伪得多。

说了这么多的废话作铺垫,我真正想要说的是下面这句话:除了我们家乡小山上的“疯子诗人”以外,这世界上让我淋漓尽致地感受到语言狂欢的有且只有一个人: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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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77 2012-10-16 00:00:00 二 舌头的狂欢KeywordPh[ 聊斋闲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