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黑龙江拟规定适龄公民 每年植3棵树,不种罚款 17日,《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规定,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义务种植3棵树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植树绿化任务。逾期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责令缴纳绿化费,可并处应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两倍罚款。 《条例(草案)》规定,年满18周岁~60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和年满18周岁~55周岁的女性适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应按规定履行植树义务。不能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适龄公民应缴纳绿化费以资代劳。年满11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有组织地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 据悉,履行植树义务可选择的方式有:直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参加整地、育苗、管护等绿化活动;认种、认养绿地和树木;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从事绿化、生态保护义务宣传和科普活动等。据《黑龙江晨报》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