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34版:政法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刘国保 昨日,长兴路派出所刘国保致电96678,一男子偷配原工作单位仓库的钥匙,盗取价值近200万元鱿鱼。近日,长兴路派出所侦破了这起特大盗窃案,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5月14日,在郑州市江山路调味品市场经营鱿鱼的尹先生,突然发现自己仓库内的鱿鱼少了200多包,这些不翼而飞的鱿鱼是最好的品种,每包重50公斤价值4000余元,共价值80多万元。 尹先生十分吃惊,他急忙对仓库内的所有货物进行集中清点,而清点的结果令他更加震惊:另有价值100多万元的鱿鱼也不见了! 尹先生向长兴路派出所报了案。 8月上旬,经过3个月的不懈侦查,专案组民警发现曾在尹先生公司打工的崔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6日,民警在老鸦陈抓获了崔某。当天,根据供述,民警又抓获了另一名嫌疑人马某。 崔某,40岁,郑州登封人,2009年至2011年在尹先生的公司打工。崔某供认,他打工期间每月能挣两三千元的工资,可因平时挥霍无度又不够用,2011年底辞职了。辞职前,他利用一次机会,偷偷配制了公司仓库的钥匙。 2012年春节前夕,崔某“手头有点紧”,为了发财快,他将目标锁定在尹老板的鱿鱼仓库上。决定之后,他又找来安阳市的朋友马某一块发财。然后,崔某在惠济区一村庄内租了个仓库以做备用。 准备妥当,崔某以公司“出货”为由,找来两名农民工,租了一辆货车,用偷配的钥匙进入仓库,偷走鱿鱼数十包(每包50公斤)。 崔某以远低于正常市场的价格将这些鱿鱼卖到新乡,获利4万余元。 此后,崔某便一发不可收拾,先后盗窃10余次,偷出了价值近200万元的鱿鱼。截至案发,已陆续卖出百万元的货物,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根据崔某的供述,民警分别在郑州、新乡等地抓获了6名涉嫌购赃的人员。这几人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崔某的鱿鱼,明知“来路不正”,但仍图“高利润”纷纷买下。 目前,长兴路派出所专案组民警为尹先生追回百余万元的被盗鱿鱼和10万元赃款。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