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34版:政法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半夜偷来大枣和核桃 第二天还在原地卖 东西不值千元,要在牢里待一年 今年23岁的赵秀,平时靠推着板车卖水果为生,今年9月17日夜,他路过郑州高新区一家水果店门前时,发现这家店的老板买了一汽车水果没卸车。 赵看看四处无人,而车后侧露着整筐的大枣,他顿时想弄几筐。于是,他悄悄地揭开盖车的篷布,连续搬走10多筐大枣放到自己的平板车上后,见四周仍旧没什么动静,他又上了车,钻到车内向篷布里摸,摸到还有核桃后,就顺势又盗走两袋。 赵把盗窃的物品卖给经常一起卖水果的小摊贩一部分后,第二天一早,就推出来卖。 转了几个小时,赵认为盗水果附近的桥头生意好做,而那辆拉水果车早已不知去向。于是,他怀着侥幸的心理,推着水果车到桥头出售起来。 这天一大早,拉水果的弟兄二人发现车上的水果丢失后,准备到水果市场去看看,他们路过桥头时,突然看到被告人售水果的包装,正是他们购的水果的包装,两人上前确认后,哥哥以高价全包货物与被告人讨价还价,弟弟立即到一边向派出所报了案。 赶到的民警把赵秀控制,赵随后承认自己盗水果的事实。经鉴定,两样货物价值998元。昨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秀有期徒刑一年。 首席记者 徐富盈 线索提供 王东明 唐骜 |
3上一篇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