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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3家餐企隐瞒收入
少缴税费9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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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公布餐饮业审计情况
我省23家餐企隐瞒收入
少缴税费992万元

我省23家餐企隐瞒收入

少缴税费992万元

餐饮业和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其经营的合法性、收入的真实性及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备受社会关注。昨日,记者获悉,省审计厅正式公布了“全省餐饮业重点税源单位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经过对全省169家餐饮单位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表明,发现五类问题需要改进,审计出少缴各项税费992.22万元。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田冰姝

去年餐饮业税收完成157923万元

据了解,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第三产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餐饮业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在规模和数量上增长很快,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显著增加,2011年度全省餐饮业实现税收157923万元,较2010年增收30417万元,同比增长23.86%。

审计数据表明,2010年度全省餐饮业税收完成127506万元,增收16689万元,同比增长15.06%;2011年度税收完成157923万元,增收30417万元,同比增长23.86%。

23家餐企隐瞒收入少缴税费992万元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说,此次审计调查的对象包括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及169家重点纳税单位,依据税收征管的相关政策,审计调查了税收的征收方式、减免缓政策的审批、税率税目的适用等情况,延伸审计了餐饮单位的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及纳税情况,重点检查了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方面:一是部分地税机关对餐饮企业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实行“一刀切”,将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单位鉴定为查账征收,造成税负不公;二是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税务机关对调整餐饮单位计税营业额、纳税评估不及时,不督促餐饮单位按规定设置账簿;三是部分纳税单位隐瞒收入,抽查发现,11市23家企业采取隐瞒礼盒和婚宴收入、预收账款挂账、房租抵顶餐费等方式少缴税费992.22万元;四是网络发票使用率低,审计调查的169家餐饮企业,使用网络发票的仅38家,使用率为22%。

据介绍,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地税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目前,相关税务机关已将相关餐饮企业少缴的税款全额收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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