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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父亲将她送人 30年后,上门索要赡养费 这笔不该掏的钱 她会掏吗? “我是小梅的父亲,是来要赡养费的……”今年夏天,惠济区的张女士家里来了个年逾七旬的外地老人。 “你怎么成了小梅的父亲?她的父亲不是在鹤壁吗?”张女士家人听得一头雾水。 沉默许久的张女士这才告诉了家人,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她的亲生父亲,只是在她尚在襁褓之中时,便被眼前的父亲送了人。 一场官司就这么来了。 惠济区法院法官找到张女士。张女士说,小时候有好几次,因为太渴望得到亲生父母的爱跑回了家,但是又不忍心辜负养父母对自己的恩情而回去。自己并不是不想赡养老人,“我一直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狠心抛弃我?30多年过去了,对我不闻不问,需要人照看时才想起来找我?”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女士最终还是原谅了自己父亲,她说,“毕竟血浓于水”。 并不富裕的张女士答应每月支付给老人生活补助费200元,老人今后因病所支付的医药费用,除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之外的部分,老人则同意向其他子女主张,不再要求张女士承担。 主审法官说,本案中,张女士因幼年被其养父合法收养并抚养成人,而与其生父母不再有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张女士不必对其生父母尽赡养义务,但张女士自愿每月支付给其生父生活补助费,值得人们赞许。 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李传林 新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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