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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出台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明确晋升条件
张又侠(总装备部部长)
赵克石(总后勤部部长)
张阳(总政治部主任)
房峰辉(总参谋长)
解放军高层调整 四总部换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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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出台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明确晋升条件

经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近日发布了《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把握《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总政干部部领导。

问:《规定》在提高其职业能力、增强发展后劲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规定》从文职人员岗位任职要求和成长发展愿望出发,在提高其职业能力、增强发展后劲上,主要作了两个方面的规定:一个是,将文职人员培训纳入本单位人员培训规划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对文职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军事训练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这些培训不仅针对性强,也较为系统配套,有利于全面培养文职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另一个是,对文职人员在职和脱产攻读学位进行了规范。明确文职人员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在职攻读学位,所学专业应当与聘用岗位专业一致或者相近。

问:《规定》是如何将考核、奖惩与文职人员职业发展和工资待遇挂钩的?

答:在考核方面,将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作为晋升岗位等级和竞聘上级空缺岗位的必要条件,同时规定称职以上的才能增加薪级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的已聘文职人员,可以竞聘本单位空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奖惩方面,文职人员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增加两级薪级工资,提前一年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获得二等功或者三次三等功奖励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合同期满后可以优先续聘。据《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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