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按每户不低于10元标准,保障居委会工作经费 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离职后无固定收入的居委会成员将给予生活补贴 □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田冰姝 本报讯 2015年前,我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有望达到60%。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其中指出,我省将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同时,为体现对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关爱,我省还提出,对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离职后无固定收入的居委会成员将给予生活补贴。 2015年前,我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超60% 《意见》要求,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工作队伍、服务设施、自治制度建设。加快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组织全覆盖,拓宽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来源渠道,关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 如何加强社区建设?我省提出,要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使用,并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综治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同时,要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将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建立覆盖区(县、市)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强调,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在2015年前,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超60%。 按照每户不低于10元标准,保障居委会的工作经费 如何确保社区居委会建设经费?我省明确,各级政府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培训经费,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要统筹规划,每年安排一部分资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示范单位予以补助。要按照每户不低于10元的标准,保障居委会的工作经费。对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离职后无固定收入的居委会成员将给予生活补贴。 此外,我省还要求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等。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