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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连续报道的“孝心钱被女子盗刷”的事儿有了完美结局 昨天下午4点多,小阮的卡上收到14400元 盗刷卡女子的老公说:我老婆知道错了 孝敬父母的一丝感动 勾起了知错能改的念头 两年省吃俭用攒下14400元钱准备寄给父母,没想到被人盗刷了。 小阮的孝心感动了晚报读者。一单位5名同事合伙凑了14400元钱汇给小阮,要帮她圆孝心梦。 昨天,本报对这个爱心之举进行了报道,同时希望取钱女子能投案自首,赢得宽大处理的机会。 报道见报当天,小阮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而本报持续关注、报道的这则新闻也有了完美结局。记者 冉小平 【陌生来电】 【再次来电】 媒体寻找盗刷钱的女子是我老婆 “冉记者,刷我银行卡的事有进展了,刚才有名男子给我打来了电话。”昨天上午11点31分,小阮给记者打来电话。 小阮说,早上这名男子先是给媒体打电话,称媒体寻找盗刷小阮14400元钱的女子就是他的妻子,质问媒体报道是不是弄错了,因为他的爱人并没取这笔钱。 随后,这名男子又改口说他的妻子当时捡的这笔钱。在监控录像这一事实面前,他最终承认了妻子取了小阮的钱,但要求小阮先把微博上关于他妻子的截图删掉,再给还钱,并称微博传播、媒体报道,已经让他的妻子没法见人了。 记者下午两点半见到了小阮,并与那名男子电话沟通,说明自己是郑州晚报记者,并问“何时能把这笔钱还给小阮?” “我可以不回答你吗?”他回应一句。 “可以,但……” 电话挂断了。记者再次拨打,对方不予接听。 我老婆知道错了,14400元已汇到小阮账上 以为事情没戏了,下午4点多来了个360°大转弯,小阮打来电话说:“冉记者,对方已经把钱打到我卡上了,我查询,刚刚账户上确实收到了一笔钱,现金14400元,一分不少。” 那名男子还给小阮打了电话,请求她原谅,称他开始没注意到,妻子已经回老家了,她本人也知道错了,并请求小阮向警方说明一下情况。小阮回复说:“我个人可以不追责,也原谅了她,但法律上就不知道追究不追究。” 对方是在工行国基路网点用ATM机转账的,但网上查不到卡号信息。 看到这笔钱到账,小阮“高兴,特别高兴”。 【特别连线】 “媳妇确实做得不对 别人辛辛苦苦挣的钱这样取了 谁不心疼?” 昨天下午6点50分,记者致电联系小阮的男子。电话那头声音嘈杂,男子称自己在买菜,并说“这个事已经解决了,不要再打扰我们的生活了”。 晚7点20分,记者再次致电他,讲明采访原因,得到他的理解,我们进行了长约20分钟的沟通。 这名男子姓梁。他说,视频截图中的女子和小孩是他的妻子和儿子。 梁先生想说句几乎没人会相信的话:“俺媳妇取了钱,她一直没跟我说,我不知道。” 梁先生说,他是昨天中午12点多接到公司一同事的电话才知道这事儿的,妻子照顾不到1岁的小孩,根本闲不下来,最近又回了老家,也不看新闻报道。 梁先生听同事说这事儿后,不敢相信,他上网看视频、看新闻报道,还以为弄错了,再细看,确实是他的妻子取了别人的钱。 取别人卡上的钱,不知道是犯法的事吗?梁先生说,他的妻子高中毕业,根本不明白这种事。“俺媳妇在这点确实做得不对,她也是个实在人,竟然连取了8次!” 又是什么促动你要归还这笔钱呢?梁先生说,这事不管搁在谁身上,别人辛辛苦苦攒的钱,一分一厘攒下来孝敬父母的,这样取了,谁不心疼? 梁先生还说,妻子取完钱后,将这14400元钱原封不动地压在出租屋的床板下。现在找到了主人,他又将这笔钱原封不动地拿出来,汇给小阮。 这件事也让梁先生压力很大,直到本报采访时,他一口饭也没吃。 【完美结局】 这两天就还王先生等5名热心人的钱 小阮说,钱丢了后,她心情非常低落,多家媒体报道后,特别是本报连续报道,并引来了王先生等5名热心人士合伙凑钱,要圆她的孝心梦,她感动得好几晚睡不着觉。 这份感动,也能从她的QQ签名看得出来:“感谢所有帮我转发微博的朋友,不管是认识不认识,见过没见过的,你们对我的建议以及支持都让我好感动。” 通过报道,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黑与白就体现在报纸上”,她公司同事现在对报纸有份敬重之情。 她还与记者私下约定,今后要多发现新闻线索,并第一时间告诉晚报。 至于王先生等人的圆梦款处置问题,她说已跟他沟通好了,这两天即归还,“王先生也答应了,终于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昨天下午,小阮还删除了自己微博关于寻找盗刷女子的信息。 本报持续关注、报道的这则新闻有了完美结局 【律师说法】 这属公诉案件,刑事部分不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 针对盗刷银行卡女子知道自己错了,并让其家人将这笔钱主动归还对方,且小阮也原谅了她,这名女子是否还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处罚?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犯罪嫌疑人这种行为涉嫌盗窃罪,也有律师认为其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李华阳说,不管涉嫌哪宗罪,这都属于公诉案件,刑事部分(即判刑和拘役)不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再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针对犯罪嫌疑人尚未投案自首的情况,李律师介绍,没有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应该采取强制措施。他建议犯罪嫌疑人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样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若有立功表现,如举报他人犯罪行为的,法院还应当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嫌疑人家人积极退回赃款这一行为,李律师说,这一积极行为,法院会酌情从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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