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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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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举行通气会,就股息红利税征收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投资税负 持股期限越长税负越低 近期,股市低迷,市场一直在呼吁实行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回应说,为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鼓励和引导长期投资,有关部门已原则同意近期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该发言人说,这次税收政策调整,主要是针对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持股期限长短,实行不同幅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越长减计应纳税所得额越多,税负越低。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将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高派红公司将受到市场的更多关注。 员工持股 正完善办法力求阳光化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进展情况备受市场关注。对此,发言人说,据初步统计,截至2012年9月30日,沪深两市共有1841家A股上市公司具有员工持股的情况,占全部2467家A股上市公司比例74.63%。具体而言,员工持股总股数982.30亿股,占具有员工持股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6.33%,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3.13%。 从板块分布情况看,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具有员工持股的公司占比分别为85.82%和89.27%,特别是高成长性、技术密集型公司员工持股较为普遍,员工通过持有公司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证监会将在认真研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条件成熟后发布实施。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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