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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借给他5万块钱,不想还钱的他四处躲债
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7个月“我知道错了,但我不应算是老赖”
省人大代表:“老赖”称呼挺贴切
省人大代表:“老赖”称呼挺贴切

好友借给他5万块钱,不想还钱的他四处躲债

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7个月

“我知道错了,但我不应算是老赖”

一块儿玩大的朋友借给他5万元做生意,他不仅不感恩,还四处躲债,就连唯一值钱的一辆货车,在法院查封后,还被他偷偷变卖了。直到网上追逃,警方将他从新疆带了回来。

“我知道错了,对不住借给我钱的人,但我不应算是老赖。”昨天,是省高院开展“执行风暴”的第三天,在开封兰考法院的被告席上,刘峰(化名)仍否认自己是老赖。

刘峰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7个月。记者 鲁燕

好朋友借给他5万元,结果没影了

张女士和刘峰是从小一块儿玩大的朋友。算下来,两个人有着20多年的交情。

2008年3月16日,刘峰向她借5万元做酒生意。

“我二话没说就拿给他了。”

当然,刘峰给她的承诺也挺好:“你啥时候要,我啥时还你。”

就这样,张女士连借条都没让刘峰打。

可是,借钱后的刘峰并没有那么爽快。

“多次催要,他都说没钱,后来答应变卖他的车还钱,我和他一块儿去卖车,没卖掉,车钥匙就一直在我手上。”

没多久,张女士收到了法院传票,一看,是刘峰告她侵权了,“说我这么长时间不还他车,耽误他做生意了,要我赔他损失5.5万元”。

不还钱还反咬一口,生气的张女士将刘峰也告上法庭,要求他还她的5万元借款。

“老赖隐身”,网上追逃

接收此案的法官根据张女士的申请,查封了刘峰的货车一部。随后兰考县法院判决刘峰还张女士5万元借款。

可判决生效后,张女士并没有等来刘峰还钱,于是向兰考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刘峰已将诉讼保全的货车擅自转移,并已变卖了,“我们责令他立即追回车子”,可是,他仍拒不履行义务。

去年10月13日,法院将刘峰依法拘留10天,拘留期间,刘峰仍不提还钱的事。

因刘峰擅自转移、变卖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同年10月19日,法院将该案移送兰考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兰考县公安局立案后,发现刘峰在拘留期满后下落不明,今年1月18日上网追逃。

6月1日,在新疆打工期间,刘峰被新疆警方查获,兰考警方随后将他带回,并于6月14日被刑拘。

10月10日,兰考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兰考县检察院认为,刘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将查封车辆转移,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庭审态度挺好,不喜欢“老赖”称呼

昨天的庭审,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刘峰的回答是:“我没有意见,我认罪,我认可。”

因刘峰当庭认罪,该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庭审期间,法官宣读了张女士的谅解书。张女士称,双方在庭审前已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先还她3万元,剩余2万在两年内还清。对此协议,张女士表示满意,并谅解了刘峰。

法院当庭宣判刘峰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获刑7个月。

庭审结束后,刘峰说,他真的知错了,也对不起借给他钱的张女士,“但是,我不能算是老赖,因为我是没钱,我并没有说不还她钱”。

昨天省人大代表尹志国、省政协委员贾志刚旁听了此案。

尹志国接受采访时说:“法院判他还账,他不还,还四处逃避,叫他老赖也是对的。虽然是民间的俗称,不是法律语言,但是这个称呼很贴切。”线索提供 孙志平 王帅 进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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