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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办的卡 今年老板换了,卡没用了 店方称:“我们发通告了,过期了就不换” 律师说,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王女士致电晚报热线96678:我去年底往会员卡里充了1000元钱,当时洗一次澡8元钱,今年拿卡去消费,对方称换老板了,会员卡没用了。 老板换了以前办的卡不能用 这家洗浴中心名叫春水云阁商务会所,在政六街黄河路口向北50米路东。 王女士称,洗浴中心做活动,当时充了1000元,消费一段时间还剩800多元,随后便再没去洗浴中心。 前天晚上,母女俩来店里消费被告知这张卡不能用了。 当时,工作人员解释,这家店换老板了,今年进行了装修,店门口悬挂有“通告”,王女士用的是老会员卡,应在规定时间换卡,换卡时间已过,没用了,最多赔10张门票,“一张门票20元,可免费洗一次澡。” “通告”上称,店方更换收银系统,通知使用老会员卡的在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办理换卡,逾期不予办理。 一王姓负责人昨日说,通告还在省会两家媒体上刊登了,具有法律效力,规定时间换卡的,洗一次澡按15元收取。 王女士很是不愿意,自己收入不多,去年洗一次澡8元钱,现在一下子变成了每次20元。 店方王先生解释,洗浴中心装修了,不可能再按原来的价格去收费了。 当事人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是不是换了老板,登了通告,逾期没换卡的消费者就要自己埋单? 昨日,我咨询了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他解释说,王女士与会所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单位没变这种服务合同关系就还存在。 对店方在媒体上刊登通告的解释,李律师说,这只是店方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店方与消费者是平等关系,并非国家司法部门发的通告、公示,消费者看到了可以来换卡,也可以不换。 针对店方提高单次消费价格这一做法,李律师称,这是不对的。王女士以前消费8元,店子装修升级,或更换老板了,单位没变,还得按每次8元的标准执行,只有王女士钱用完了,重新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时,店方可提高价格。 李律师称,店方的做法属不诚信经营行为,王女士可向工商部门举报,要求处理。 记者 冉小平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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