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总体是个好干部”的结论不应下得过早
今日关注
依法治国
广告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今日关注

财产公示不能总在水浅处摸石头

□邓海建(江苏)

地方官员财产公示“试水”不断。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公示37位村干部财产时,遭部分村官抵制,有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该镇党委负责人称,公示财产属探索性质的试验。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同时表示,地方态度谨慎因“担心此举成为全国民众关注焦点”。(12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从某种意义上说,地方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也不是没有道理:既然公示是一种义务,尽管尚未法制化,按照权责对等的逻辑,“公示先从村干部做起”,显然就有失公允;再说,依生活逻辑推断可知,又不是富裕地区、拆迁地区的村干部,换言之,其寻租或权力交易的概率太小,那么,这种公示的监督意义,恐怕就真的成晒隐私了。

财产公示已经“试水”了很多年,用句曾经很时髦的话说:有些探索都已经“过了河”,一些人还在假装“摸石头”。从财产公示试点的情况看,有的人走茶凉,有的昙花一现,有的边走边看,有的走走停停。好的举措,怕民众联想,进而倒逼成舆论压力;形式的做派,又怕民意臧否,还落得个好心办坏事的委屈。于是这些试点,主要仰仗官员自觉,因为缺乏监督和问责体系,而推进得踉踉跄跄——既摸不到真正的“大石头”,又在河里蹚了太久而被民众诟病“不清爽”。

可不管怎么说,财产公示毕竟不能总在水浅处摸石头,上岸的时间也该倒计时了。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