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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49岁,住在金水区 有多次抢劫、盗窃、吸毒前科 系随机抢劫杀人 临近岁末,警方提醒:力量悬殊时,市民寻求机会脱身最重要 昨日,记者从郑州警方获悉,历经10天的架网布控、排查守候,12月2日晚发生在合作路一小区的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 犯罪嫌疑人郑某系一名有多次抢劫、盗窃、吸毒前科的人员。警方提醒,力量悬殊时,毫无意义的反抗易使侵财案件转化为伤害案件,市民尽量寻求机会脱身才最重要。记者 汪永森 通讯员 汪洋 [事件回顾] 独行女孩楼道口遭袭死亡 2日晚7时许,在银基商贸城打工的鹿邑县女孩小曹,正要打开合作路一小区6号楼1单元楼道防盗门时,突遭一名男子袭击。 小曹短时间内被男子连扎4刀,随身携带的皮包被男子抢走,鲜血从她的胸口不断涌出,她连呼数声后昏迷倒在地上。 小区居民赶到时,男子踪影已经不见,保安报警之后,赶到的救护车将小曹接走抢救。 对此情况,保安称正值晚饭时间,小区内车来车往,出入居民较多,事发楼道北侧200米外有警务室,小区有监控,发生这样的抢劫案件让人意外。 记者了解到,小曹与3名同事租住在该小区,当晚进入小区大门前,同伴临时买菜与小曹分开。 3日,小曹抢救无效身亡。 [案件侦破] 警方十一小组排查嫌疑人 案发后,大学路派出所迅速启动命案“一号班子”上案制,立即成立了以所长田亚杰为组长的专案组。 郑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杨玉章、副局长李奎业带领刑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命案的侦破工作,并及时从各分、县(市)局抽调精干警力,协助专案组开展各项工作。 根据案件情况,专案组迅速成立走访调查组、现场访问组、沿途访问组、物证查找组、视频追踪组、全面排查组、线索查证组等11个小组开展工作。 12月12日,警方在排查中发现一名有多次抢劫、盗窃、吸毒前科的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调查该男子名叫郑某(男,49岁,现住郑州市金水区)。 当晚11时许,专案组侦查员快速出击,在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面粉厂家属院将犯罪嫌疑人郑某一举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郑某交代其2012年12月2日晚7时许,在合作路一小区6号楼前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醒] 遇有不法侵害不要纠缠 昨日下午,记者于大学路派出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郑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市民关心的犯罪动机,民警表示郑某系随机性的抢劫杀人,目的在于抢走小曹手中的皮包等财物。至于如何锁定嫌疑人,民警表示专案组曾动用高科技手段,但因破案过程涉及机密,暂不向社会公布。 鉴于郑某劫财杀人的特点,民警表示临近岁末,部分犯罪分子抱有“捞一把就走”的念头,不惜铤而走险,可能暗自摸清居民出行规律,跟踪尾随受害人在楼道隐蔽处实施抢劫。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特别是一些女性朋友,夜间回家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尽量结伴而行,遇有不法侵害时不要纠缠,大声求救,及时报警。 [网友声音] 突发危险时要不要反抗? 郑州警方官方微博“平安郑州”昨日下午再次建议“生命重于财物,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毫无意义地反抗反而容易让侵财案件转化为伤害案件,在此情况下,尽量寻求机会脱身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这一善意建议,“记忆缠绕”、“Gaby-Lynn”等网友留言“有道理”、“警察提醒”的一点错都没有”。 “单车上的中国”则回复:“我觉得应该震慑劫匪的话多一点才好,而不是让大家觉得把财物让出,保命。引导作用很大,劫匪看到处罚很严重,或许就不会抢劫了,大家看到命都没了,主动就放弃财物,这样做劫匪的人岂不更多?换个角度,似乎也行。” 网友“栗子松”也认为“这就是教育人们在弱者遇到强贼时放弃反抗”“无论怎样,他该弄死人还弄死人,还不如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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