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江苏)
近日,广州中山大学校内一餐厅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被要求出示其法人代表中大校长的计划生育证明。而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办法》则未要求办理该证时需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对此,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配合番禺区当地计生局工作的需要”。(新闻见今日本报A20版)
既然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办法》未要求办理该证时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那么现在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计生证,这明显是乱设行政许可。虽然有关部门称是“为配合番禺区当地计生局工作的需要”,但也不能为了做好计生工作,就乱设行政许可。
对于公民,法无禁止即自由;对于公权,法无授予即禁止。这既是宪法的核心原则,更是行政许可法的灵魂精神。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计生证,这明显地是违法行为。
乱设行政许可不仅损害相对人的利益,还增加了行政成本,也给经办人员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乱设行政许可加重了群众负担,影响了社会发展,也是政府乱行政的具体体现。近些年来,我们看到各级政府部门都在推进精简审批项目,从而让公众切实感受到了政府部门优质高效的服务,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有关部门却反其道而行之,或者一边精简审批项目,一边乱设行政许可。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计生证也许对有关部门来说,只是小事一件,或者只是一句话,却为群众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新闻中,我们知道该餐厅是归学校后勤管理,并未承包出去,与餐厅一起经营的还有一间宾馆,也无法拿到延期的卫生许可证。无法拿到卫生许可证,意味着就要停业,这会造成多大的损失,而要拿计生证,也不容易,因为计生证是校长私人的事情,跟学校餐厅没有什么关系,校长完全有理由不出这样的证明。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计生证,完全是权力扩张的表现,政府部门的权力应该按照法律赋予的范围行使,不是没有任何边界的。现在超越法律规定要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计生证,这是滥用权力。一旦权力滥用,谁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