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免征3年
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
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要求2013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