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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许多蹊跷,4人已被刑拘 山西代省长李小鹏感谢网民举报隧道爆炸 2012年12月25日14时40分左右,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山西中南铁路通道六标项目部第六分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爆破作业时,违章操作出现事故,在距离洞口约5000米的隧道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2012年12月31日,山西省安委会通报了这起爆炸事故。这起被严重瞒报的责任事故是如何被瞒报的、是否还有漏报以及如何追究瞒报责任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事件 隧道突发爆炸 “当时什么都记不起来了,‘轰’的一声就晕了,醒来后我的右眼已经没了。”26岁的唐福是来自四川资阳的农民工,事故发生一周后,躺在病床上的他仍然不知道当时的爆炸究竟发生在哪里。离爆炸地点更近的赵德君伤势更重,直至2013年1月1日,这位48岁的四川籍农民工还只能靠眼神、动作和病房里的老伴交流。 爆料 微博称事故被封锁 2012年12月29日22时许,有网民在微博中转发消息称:“山西临汾市发生严重铁路工程事故,造成60名工人惨死、多人受伤,相关消息现已被山西封锁。”对此,山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迅速核实调查,相关部门连夜派人赶赴事发现场。 2012年12月31日,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刘德政在媒体通气会上说,2012年12月25日发生的中南铁路通道吕梁山隧道爆炸事故是一起被严重瞒报的责任事故。同时,所有隧道已停工检查,4名责任人被依法控制。 追问 瞒报之后,是否存有漏报? 事故被瞒报5天后,在网民的举报下,山西省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初步调查显示,隧道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然而,这一结果与此前网上所传的数字相差较大。瞒报的同时是否漏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究竟谁在瞒报? 中铁隧道集团总经理张继奎承认,集团公司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前,山西省安委会也在通报中认定,“项目经理部未向相关部门报告,涉嫌瞒报”。 然而,网民们还是不解,一个小小的项目部经理怎么能瞒报这么大的事故?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的确存在许多不同寻常之处。 如何追查瞒报事故责任? 2013年1月1日晚,山西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山西公安”发布消息称,山西警方已对此次事故立案调查并查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黄怀刚、宋海涛、杨美东、王秋林在事故发生后蓄意瞒报事故,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目前,该四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以上四人分别是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六标段项目部经理、六标段项目部第六分部经理、党委书记和总工。 反应 李小鹏感到震惊和自责 2013年1月1日,在山西中南铁路吕梁山隧道1号斜井前召开的现场工作会上,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及各市市长、安监局局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事故遇难者集体默哀。李小鹏在事故现场说,他对这起8死5伤的责任事故感到十分悲痛,对严重瞒报事故的情况感到十分愤慨,对管理良好的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瞒报感到震惊,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察觉感到自责。 李小鹏要求彻底查清瞒报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做好遇难人员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认真核实遇难和受伤人员人数。 李小鹏说,举报人、网民、媒体对促进此次事故调查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通过微博、短信、电话向政府举报,在这次事故的调查初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代表山西省政府向他们表示感谢。 综合新华社、《山西日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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