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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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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正让舆论

和公众期待落到实处

□晚报评论员 李记

面对一件影响甚广的案件,舆论和公众总期待着彻查的迅捷推进,案情能早日水落石出,审理早日进行,最好是“从快从重”“大快人心”。比如对当下的“翟振锋案”(“房妹案”),一些公众的心态便是如此。舆论和公众密集、持续地关注案件进展,有利于司法介入的加快,但也有可能危及程序正义。而“从快从重”,毕竟与程序公正的司法精神有所出入。

从昨日本报的报道中可知,“翟振锋案”遵循程序进展顺利。2012年12月26日“房妹”事件见诸网络,第二天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立即指示市房管部门迅速落实网上信息,并指示二七区相关部门予以查处。12月28日,郑州市成立了专案组,立即根据媒体曝光相关线索进行调查。2013年1月4日,郑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翟振锋刑事拘留。1月7日晚,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再次听取专案组汇报,并指示尽快查处。1月8日凌晨,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求专案组:此案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应当说,案件从“爆料”到目前的进展,是迅速的、清晰的、明确的,也是令人信服的。

程序公正,结果才能公正,这是最为简单的道理。一定意义上说,舆论和公众密集、持续地关注“翟振锋案”,关注案件进展的每一个细枝末节,终极目的,还是期望案件调查能够深入彻底、公开透明,“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让程序公正贯穿始终。也就是说,面对舆论和公众“咄咄逼人”的追问,必要的司法环节“一个也不能少”,调查取证的过程不能从速从简,甚至是简单粗暴,省略了程序或扭曲了程序。

目前,“翟振锋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们希望,这一案件和其他一些案件一样,有一个公正的程序,而不是相反。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冯军所言:一个疲弱的、“人云亦云”的司法,不可能带来我们所期待的法治与公平正义。“强舆论、弱司法,司法为舆论所左右”的现象不仅对司法,而且对媒体和舆论而言也是不利的。当媒体和舆论力主自己具有监督和评判一切的绝对权威时,它自身的风险和危机也将悄然降临。冯军的这番话,在“翟振锋案”上,同样适用。

在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认识到,“维护司法权威是国家最大的公共利益”;而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对“翟振锋案”而言,唯有让司法公正贯穿始终,才能让舆论和公众的期待落到实处。程序公正是需要时间保证的,我们给“翟振锋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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