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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男友信用卡刷辆车 小“情侣”反目上法庭 法院判女友还钱 玲玲用男友的信用卡刷了辆车,男友小李不乐意了,向玲玲索要车款,玲玲不给,为此,小李将玲玲告上了法庭。 昨天,金水区法院判决玲玲归还所刷钱款3.9万余元。 拿男友的信用卡买了辆车 小李与玲玲都是有家室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俩人通过网络结识。 随着感情的升温,俩人开始了婚外同居生活,小李也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了玲玲,让玲玲代买机票。“我只是让她买机票,她却拿我的信用卡刷了辆车,消费了我近4万元钱。”小李说,找玲玲还车钱未果,只好将她告上法庭了。 庭审中,小李称,玲玲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他的信用卡刷卡购买了一辆比亚迪轿车,并且办理了交强险,共消费3.9万余元。 可为什么要把卡给玲玲呢? 小李说:“因工作需要经常到国外出差,出于信任,我才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了她,让她代买机票。” 他多次与玲玲协商让其还钱,甚至还报了警,但是玲玲仍然不肯归还。 无奈,小李将玲玲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返还这3.9万余元。 刷卡买车的钱得还男友 “他说爱我,主动将信用卡和密码告诉我的,不光是让我代买机票,还包括日常消费开支。”法庭上,玲玲说,涉案的车辆也是小李购买后赠与她的,所以她不存在侵占行为。 法院查明,去年8月23日,玲玲持小李的信用卡刷卡购买了一辆价值3.9万余元的比亚迪汽车,并购买了交强险1025元,整个购车过程均是玲玲一人,无人陪同。 法院认为,玲玲辩称与小李是同居关系,此车是小李购买后赠与她的,证据不足,依法应该归还刷卡所得款项。 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李瑶 高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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