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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
将首次落实“城乡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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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
将首次落实“城乡平权”

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

将首次落实“城乡平权”

中共十八大之后的第一届全国人大,将是首届实现了基本“城乡平权”的全国人大。

根据各地公布的信息,全国31个省区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将集中于今年1月召开,其中,22个省区市已确定于1月21日~27日召开。值得注意的是,即将选出的这一届全国人大,将首次落实2010年修改《选举法》时所引入的一个“城乡平权原则”——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这也标志着我国各级人大自下而上地完成了这一原则的贯彻。

由于时代背景等局限,城乡代表比例不同这一曾被邓小平称作“不完全平等”的规定,一直延续了近60年。

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规定,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8倍。1995年我国第三次修改《选举法》时,农村选民的选举权被统一规定为城市选民的四分之一。

直到2010年修改《选举法》时,引入“城乡平权原则”。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浦兴祖告诉记者,从2010年开始,全国五级人大就开始逐级启动换届选举,按照新《选举法》的要求,首先在县乡基层实现城乡代表相同比例的选举,到目前为止,只剩下全国一级尚没有实现。

“等这次集中开会过后,应该说近3年的努力,完整地落实了法律的要求,走完了一个周期。”他说。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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