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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上访妈妈”
到省政法委检举民警奸淫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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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上访妈妈”
到省政法委检举民警奸淫女儿
2012年8月10日,被释放的唐慧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湖南“上访妈妈”

到省政法委检举民警奸淫女儿

13日,“上访妈妈”唐慧来到长沙,准备到湖南省政法委上访。此次上访,唐慧将向湖南省政法委检举两名民警。她称,两名民警曾奸淫她的女儿,并会要求政法委为她的劳教平反,公开对她进行劳教的依据。同时,她要求见调查组成员,询问女儿案件的调查情况。

将检举警察奸淫幼女

当天,唐慧将平时用的手机放在家中,启用了一个新号码。她说,担心手机被监控,她会被人送回。

此次到湖南省政法委上访,她将提出三个要求。

唐慧将向政法委检举永州市两名民警。她说,两名民警都参与了奸淫她的女儿乐乐(化名),其中一名为永州市交警支队民警雷某,一名为永州市零陵区分局民警刘某。唐慧说,她曾经多次上访,要求对这两名民警进行调查,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2007年3月14日,她曾向永州市公安局举报两个民警。3月17日,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案民警叫她带女儿前往辨认民警照片,乐乐从279张电脑照片中指认出雷某。当时照片里没有刘某,但女儿乐乐知道他的名字。

唐慧表示,她之前对这两个民警的举报没有得到答复。她也曾想走法律途径,但因为公安不作为,她也没有办法。

希望劳教能公开平反

唐慧提出的第二个要求是,希望政法委能为她2012年8月的劳教公开平反。1月12日,她收到湖南省劳教委对她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书,她说这是非常不公正的。她希望政法委能够公开劳教她的依据。“不是说他们有证人证言、监控录像吗?”唐慧要求公布这些证据,“我希望能够透明公正。”

唐慧的第三个要求,希望能够见到调查组成员。在她被决定劳教后,湖南省政法委承诺组织调查组彻查其女儿被逼卖淫案。唐慧一直没有见到调查组,她希望见到他们,听一听他们的调查结果。

■背景

唐慧申请国家赔偿被驳回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事件,唐慧的女儿乐乐(化名)在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余次。唐慧认为,在该案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有公安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她强烈要求法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同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8天后,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该劳教决定。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但于日前被驳回。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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