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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根据规定,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影响:车主获利 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体现了行政管理部门对当前变化了的汽车分布及使用状况的尊重;更深一层看,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实际上也是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尊重和保护。取消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实际就是降低了车主使用汽车的成本,这将会使更多的人加入到购车的行列中来。特别是对于中高档车市将产生重要的影响。车主在购买新车时会尽量从品质和服务上评价一辆车的好坏,而不是简单地以价位作为购车标准。《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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