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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7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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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河南省直机关实行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 □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本报讯 从今年起,我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将实行定点管理。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加强省直单位会议费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应到定点饭店住宿,会议应到定点饭店办会。 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委托下级或地方接待单位协调安排会议的,应当以书面文件事先通知接待单位,明确会议的有关要求及开支标准,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会议结束后应及时结算会议费,不得向下级或地方接待单位转嫁会议费。出差会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等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并不得向定点饭店提出超出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不得借召开会议之机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礼品、纪念品等。同时,根据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未在定点饭店住宿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内凭住宿费发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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