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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解车主赔钱
保险公司不认拒赔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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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解车主赔钱
保险公司不认拒赔4.9万元

交警调解车主赔钱

保险公司不认拒赔4.9万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保险公司却以“你交警队在组织调解时,没有通知我们到场”为由,拒赔4.9万元损失。昨天,高新区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必须按规定赔偿损失。

调解不在场,保险公司拒赔

2010年5月,张师傅开一辆三轮车在107国道与一辆逃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与停在路边的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张师傅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重型半挂车的司机、肇事逃逸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张师傅无责任。

在交警队主持调解下,半挂车的车主刘先生与张师傅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给张师傅8.7万元。

可刘先生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仅赔偿其3.8万元。协商无果,刘先生将保险公司告到法庭,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余下的经济损失4.9万元。

保险公司辩称,交警队在组织调解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调解,对于交警队出具的调解协议书不予认可,应以核准的损失为准。

责任划分明确,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法院认为,交警队主持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合法有效,剩余4.9万元仍应赔偿。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孔瑛 何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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