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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翻番,先收钱后看车 放个P不顶用,管理员说了算 中原区停管大队:必须当时在现场举报 郑州市物价局:要举报须持发票去物价局 看来,要举报乱收费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近日,市民马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中原万达广场西门外的停车场停车,停车标志牌上显示收费标准为2元/次,停车场管理员说每辆车收4元,一开始不给发票,后来马先生强调不给发票就不给停车费,对方才不情愿地掏出两张2元发票给他。马先生想知道,他到底应该交多少钱?有没有部门来管管这种多收费行为? 经过记者数日的调查,发现中原区多个停车场都存在多收费问题。不过,想举报这一违规现象,让有关部门查处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见习记者 王译博 文/图 记者调查 啥时候收费、收多少,管理员说了算 2月18日晚上9点半,记者开车来到中原万达广场西门外,将车停在广场外的停车场。 停车场管理员见有车进来,赶紧跑过来,称这里的规定是先交钱再停车,一辆车4块钱。 然而,记者注意到,该停车场的“P”字牌上明明写着每辆车2元,但管理员却说,这么冷的天,他们在这儿看车不容易,都是收4元,必须先交。 “停管中心规定机动车2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用,我进去买瓶水就出来,就5分钟,也得交钱吗?”记者问。 “俺这儿不论这个,都是先交钱,俺给你看住车就行了。” “别看那牌,你可能没在这里停过车,这儿一直都是4元。大晚上的,俺在这儿也不容易。” “那给张发票吧。” “你放心吧,我在这儿看着车呢,不会出啥问题。” “不给发票,万一我的车出问题了你负责吗?” “我们这儿从没出过这事儿,你就放心吧。” 5分钟后,记者出来开车,管理员已经去别的车旁边收费了,根本顾不上这边的车如何倒出,有没有剐蹭到别的车辆。 中原区多个停车场存在多收费问题 昨天上午,记者又开车到中原区多个停车场进行了调查。 经过实地调查,记者发现,桐柏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前进路与协作路交叉口东北角、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东北角等临时停车点,这些地方都有停管中心的“P”字牌,上面也明确注明,机动车每车次收费2元,可管理人员都是按每辆车4元收。 看来,这每车次4元已经成为中原区多个停车场相对统一的收费标准。 记者有些糊涂了,停车交费,到底应该听谁的呢?是停车场管理中心,还是物价局,抑或是停车管理员?结合记者的调查,答案显而易见。 有感而言 两个部门的态度不可谓不明确,不过,实际操作起来会如何呢? 不给对方钱,如果对方拦着车不让走怎么办? 对这样近乎普遍的违规收费现象,作为主管部门的停管中心应该怎么办? 为了投诉这个多收了2元钱的违规行为,举报人要专门抽出时间去物价局举报,他会去吗? 为人民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更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上。 部门回应 中原区停管大队: 举报要有具体文字资料,当时打电话才行 昨日下午,记者按照“P”字牌上公布的监督电话打过去,郑州市停车管理中心一名值班人员说,他们只是值班中心的,然后给了记者一个中原区停管大队的电话,让记者找他们举报。 记者随后致电中原区停管大队,举报停车时管理员多收费,并将停车时间、地点、收费人员性别告诉了一名姓张的工作人员。 这名工作人员一直跟记者强调,如果发现停车被多收费了,可以拒交。 如果拒交,管理员堵车不让走怎么办? 他说:“你要保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呀,就是不给他交。” 对于这种多收费的情况,停管中心如何处理呢? 对此,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查证属实,他们会采取停职甚至辞退的惩罚措施,但举报需要文字材料、停车时间、收费人员姓名、发票等具体资料,而且要当时在现场举报,过后没办法接受举报。 郑州市物价局: 要举报必须来物价局办手续 记者向郑州市物价局举报了这些停车场的违规收费行为。 该局值班人员表示,不按规定收费肯定是不允许的。不过,需要举报人持发票去办理具体举报事宜,否则无法对此展开调查。 收费标准 停车20分钟内,免收一切费用 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12月26日起,郑州市开始对存放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机动车辆实行差别化收费。共分为三类区域。 一类区域范围: 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南阳路以东,金水路段(医学院立交桥至大石桥立交桥)东南、黄河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 路内停车位白天为第一小时4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其中高峰期内每小时收取2元(高峰时段为7时~9时,17时~19时)。夜间免费停放。 地上公共停车场第一小时3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5元/次。地下公共停车场第一小时2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5元/次。 二类区域范围: 一类区域以外,未来大道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农业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 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道路两侧停车位4元/次、夜间5元/次(路内停车位夜间免费停放);其他公共停车场3元/次、夜间5元/次。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夜间停车位均为3元/次。 三类区域范围: 二类区域以外的市内城区为该区域。 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道路两侧停车位为2元/次。夜间公共停车场收费为4元/次。路内停车位夜间免费。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为2元/次,夜间为3元/次。 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停车超过20分钟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白天:7时~21时,夜间:21时~次日7时。 公办医院院内公共停车场,患者可凭就诊票据免费停车。 为政府机关办事大厅服务的停车场收费,执行市政府有关工作时间免费的规定。 车辆看管人员应发放停车看管凭证,统一使用地税机关印制的停车场收费定额发票,车辆在存放期间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停车场依法给予民事赔偿。 车辆看管场馆应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后,方可收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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