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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有了正规中文名:细颗粒物 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修订,拟取消大气污染罚款上限 “有毒粉尘”“尘埃颗粒”……关于PM2.5的各种叫法一直层出不穷,有的网友干脆直接称其为“毒尘”。2月27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专家召开了为“PM2.5”命名的讨论会。 昨日,该委员会刘青副主任介绍,PM2.5是频繁出现的热门词汇,媒体报道中有98%出现的名称都为“PM2.5”,而不少人对PM2.5的具体含义其实都不太了解,并且国家目前有一些限定字母词使用的规定。 刘青说,经过专家讨论,目前委员会已确定将PM2.5的中文名称命名为“细颗粒物”。 为给“PM2.5”起个专业的中文名,气象专家、语言专家、环境专家等不少领域的专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命名会上,有专家提出了“细飘尘”、“烟尘”等用语,希望能用通俗词汇为PM2.5命名,但由于定义不够精准,纷纷被否决。 “命名要能让大家一看就大概知道意思,也要为以后其他命名留有空间。”刘青说,目前PM10的中文名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而PM2.5直径要比它小,并且之后还有PM1的出现,将PM2.5的中文名称定为“细颗粒物”,PM1如果今后命名可以称为“超细颗粒物”。 刘青介绍,目前只需再与气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后,将正式发布该消息。 名词解释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进行科技名词审定、公布的权威性机构。经其审定公布的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 新华微评 当务之急是给它起个名吗?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为PM2.5确定一中文名称。为维护汉语言纯洁,此事原本无可厚非。但在雾霾如此严重、有关部门又一直无所作为的时候,将此事推上议事日程,着实有些不合时宜,甚至有避重就轻之嫌。与人们面对毒气无处可逃相比,它叫什么重要吗? 破霾之法 大气污染罚款上限可能取消 记者2月27日获悉,在经历长时间、大范围的灰霾之后,环保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就加速《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达成共识。这是该法2000年实施、2006年修订以来的又一次修订。环保部起草的修订建议稿不仅将企业违规排污的罚款上限提升到100万元,还取消了大气污染事故罚款上限。另外,今年山东、江苏等地将开展“大气”立法,治理雾霾。 综合《法制晚报》《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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