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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张德江 刘云山 李建国 王胜俊 陈昌智 严隽琪(女) 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责是: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 预备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人大主席团 成员 党和国家领导人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爱国人士 中央党、政、军机关有关负责人和人民团体负责人 经济特区的代表,港澳地区的代表,劳动模范,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代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宗教、华侨等方面的代表 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代表 各代表团负责人 人大主席团运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团的主要职责包括 (1)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人选,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实践中,主席团都是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的 (2)决定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提交审议,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3)组织各代表团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 (4)决定对各代表团和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罢免案、质询案的审议程序 (5)决定会议进行选举和表决议案所采用的方式 (6)由各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主席团会议,决定代表大会是否有必要秘密举行 (7)在大会期间决定人大代表是否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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